住建部“点名”福州发展保障性租赁住房
2021年伊始,住建部“大招”不断。据统计,2021年的前三个月,住建部共赴北京、上海、深圳、杭州、无锡、成都、西安、南昌等多城进行房地产调研督导调控工作。
而到了四月,住建部更是祭出狠招。4月8日,住建部副部长倪虹约谈包括广州、合肥、宁波、东莞、南通等5个城市政府负责人;4月12日,召开座谈会强调发展保障性租赁住房,福州、北京、上海、广州、深圳、南宁等6个城市政府及住房城乡建设部门负责人参会。
在4月12日召开的座谈会上,倪虹强调:发展保障性租赁住房是党中央、国务院作出的重大决策部署,各地要充分认识发展保障性租赁住房的重要意义,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增强工作的积极性、主动性。城市人民政府要把发展保障性租赁住房,解决新市民、青年人住房问题列入重要议事日程。
到底什么是保障性租赁住房?又为什么要发展保障性租赁住房?
保障性租赁住房包括公租房和政策性租赁住房。公租房主要面向城镇户籍住房和收入“双困”家庭,实行实物保障和货币补贴并存;政策性租赁住房主要面向无房新市民,政府给予政策支持,多主体投资、多渠道供给,实行政府指导价。
那为什么要发展保障性租赁住房?答案也很简单——因为大部分人并不能买的起房。引用浙江工业大学副校长虞晓芬女士的观点:大城市房价高,租赁市场又存在供应不足、供给结构不合理等问题,造成新市民、青年人的住房困难问题比较突出。
“土拍新政”后榕首次土拍 纯租赁房地块亮相长乐
4月15日,福州市自然资源规划局公布了2021年度首次集中出让土地公告。与以往不同的是,本次土拍是“集中供地”政策出台后,福州六区的首次土拍。而在本次出让的33幅地块中,有两幅与众不同的存在——2021拍-5号、2021滨拍-3号。
两幅地块都位于长乐区,一块在长乐老城区吴航街道,一块在建设火热的滨海新城。它们的不同之处在于:2021拍-5号须建设建筑面积25000平方米的安置型商品房,余下住宅建筑面积(除25000平方米的安置型商品房外)均为租赁住宅,租赁住宅套型面积配比按“7:1:1:1”原则确定;2021滨拍-3号土地用途为住宅用地(租赁住房)、商业用地,地块套型面积配比按“7:1:1:1”原则确定。
两幅地块在住宅建设部分均受到要求,只能用于建设租赁住房。而本次土拍放出的地块中,福州四区并未出现该类型地块,这种举动可以被看作是一种试探,既是试探房企的购地热情,也是试探租赁住房在福州发展前景,解决住房突出问题的可行性。
“打工人”的新出路?房价天秤迎来加码
宏观上来看,“十四五规划”“2021年政府工作报告”等国家层面的重磅文件中频频提及要大力发展租赁住房,中央经济工作会议也明确提出:土地供应要向租赁住房建设倾斜,单列租赁住房用地计划,探索利用集体建设用地和企事业单位自有闲置土地建设租赁住房……
而具体到福州,2020年末福州市政府发布《关于2020年度第一批次中央财政支持住房租赁市场发展试点项目的公示》,在仓山、晋安、长乐、滨海新城等区域建设5543套集体租赁住房;2021年初,福州市政府工作报告表示将启动住房租赁市场试点,新增租赁住房1.5万套。
在房价高企的今天,尤其是对于福州这座房价能够排进全国前10的城市而言,大力发展政策性租赁住房成为解决住房问题的突破口。“变购为租”成为了一条出路,面向大部分仍在为了在这座城市有一个的家的“打工人”的出路。
对于“高高在上”的房价,不论是政府还是市场还是购房者,都希望能得到一个稳定的调控方式。国家强调大力发展租赁住房,就是为了在稳定市场预期的同时又能缓解新市民、青年人住房问题。无论如何,有尝试终归是好的,也期待在未来的福州楼市当中,租赁住房能够成为稳定房价天秤上的一只重要砝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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