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0日,福州举行仓山区2020年第一次土地拍卖,史上首次通过拍卖的方式出让一幅集体建设用地!据悉,宗地CJ2020-1号(仓山镇联建村地块),出让面积23.71亩,容积率1.4,土地用途为租赁住房用地,由福建百亨置业以0.671亿竞得,溢价率130.6%。土地出让金由联建村全额用于回购本地块建设的租赁住房,宗地内所有建筑面积均作为租赁住宅或租赁住宅相关配套使用,不可分割销售;
本幅地块为福州土拍史上首次拍卖的集体租赁住房用地,在竞买方式与配建要求上都有许多不同↓↓↓
土地出让十大要求
①土地出让金由联建村全额用于回购本地块建设的租赁住房(含配套商业、地下车位),租赁住房、配套商业、地下车位面积回购比例为9:1:5,按建安成本回购。
回购价格分别为:租赁住房4500元/平、配套商业4500元/平、地下车位3000元/平。
②宗地内回购面积由竞得人统一经营,期限为22年(自交地之日起算、含2年建设期)
③竞得人应按年支付租金,其中:建设期2年支付140万/年;经营期20年,首年145万(其中,若在拍卖中每增价一次,联建村委托经营的租赁住房年租金在145万的基础上增加3万。)
④次年起租金按3万的比例递增,合作期满,双方根据房地产租赁市场行情,重新协商委托经营价格。
⑤租赁住房项目按照《福州市利用集体建设用地建设租赁住房试点实施细则》要求建造,宗地内所有建筑面积均作为租赁住宅或租赁住宅相关配套使用,不可分割销售。
⑥租赁住房(不含配套商业)实施全装修成品交房,户型结构以中、小户型为主,最大户型建筑面积不超过60平方米。
⑦竞得人应先装修一套样板房,经仓山区仓山镇和联建村验收确认,按确认后的样板房进行装修。
⑧该项目集体租赁住房须统一纳入福州市住房租赁市场服务监管平台,房源实行统一核验、统一发布、统一网签和统一备案。
⑨租赁住房项目租赁期限最长不超过10年,一次收取租金不得超过1年,最短租期不得少于6个月,合同不得含有自动续租条款。合同期满符合条件的,承租人可以申请续租并重新签订租赁合同,同等条件下有优先承租权。项目运营公司按规定登记承租人身份信息,并及时向当地公安机关和社区居委会报备承租人信息。
⑩根据《福州市中央财政支持住房租赁市场发展试点工作方案》,该项目租赁住房(不含配套)可申请中央财政奖补资金。
该地块形状较为崎岖,有部分狭角。该地块地处老仓山板块,周边有上渡路、二环路等多个交通主干道,往北不远处就是三县洲大桥,可直达台江。地块毗邻仓山文教区,东部不远处就是福师大仓山校区,周边有上渡林产品市场,往西北到达爱琴海商业综合体也很近。地块背靠蛤蟆山,往北不远就是闽江,区位优势明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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