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3日,文化和旅游部发布《文化和旅游部关于国家文化产业和旅游产业融合发展示范区建设单位名单的公示》。
根据《文化和旅游部 自然资源部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开展国家文化产业和旅游产业融合发展示范区建设工作的通知》(文旅产业发〔2022〕123号),经地方申报、省级行政部门推荐、合规性审查、专家评审等方式,文化和旅游部会同自然资源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拟确定北京市东城区等50个国家文化产业和旅游产业融合发展示范区建设单位,现予以公示。
其中,福建省共2个区域入选,包括福州市鼓楼区及南平市武夷山市。
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自2023年11月13日至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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