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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福州高新区数字经济产业园项目8#地块建设工程总平与建筑景观设计方案批前公示
来源:乐居买房2023-03-22 19:49:36

    为进一步提升城市品质,加强公众参与,根据《关于进一步完善福州市“两江四岸”规划管控措施的意见》(榕委办发明电〔2021〕27号)文件有关规定,现将福州高新区数字经济产业园项目8#地块建设工程总平与建筑景观设计方案进行批前公示,征询公众意见,内容如下:

  一、项目概况:

  福州高新区数字经济产业园项目8#地块建设工程位于闽侯县上街镇马排村,乌龙江大道西侧。用地面积9089.04㎡,用地性质为一类工业用地。容积率:2.5以上(含2.5),3.0以下(含3.0);建筑密度:30%以上(含30%),40%以下(含40%);建筑系数:40%以上(含40%);绿地率:15%以上(含15%),20%以下(含20%);建筑高度:60米以下。

  根据建设单位报送的规划设计方案,本项目总建筑面积约为35979.78㎡,其中:地上建筑面积约为28016.44㎡,主要功能为厂房车间及设备用房;地下室建筑面积约为7963.34㎡,主要功能为机动车库及设备用房。最终以工程规划许可为准。

  二、建设单位、设计单位:

  建设单位:福州高新区投资控股有限公司

  设计单位:奥福科技有限公司

  主创建筑师:杨陶生

  规划主要内容发布在福州高新区网站,网站网址:http://fzgxq.fuzhou.gov.cn公示期间为2023年3月21日至2023年3月29日(7个工作日)。在公示期限内,如您对该项目总平与建筑景观设计方案有意见表达,应在公示期内书面向我局反映或提出申请(联系电话:0591-62335903)。来信请寄地点如下:高新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办公地点:闽侯县上街镇海西园创业大厦十楼,邮政编码:350100。来信请注明“规划意见与建议”。

  附注:书面反馈(申请)意见发表时间或邮戳日不应超过公示期的最后一天24:00,逾期视为无效意见。书面意见应注明真实联系人姓名、联系电话、联系地址。

  附图:

  1.项目区位图


  2.总平面图


  3.效果图


  4.资质证书


  闽侯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2)

  2023年3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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