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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州楼市新政出炉,“城市更新+”实施办法有效期5年!
来源:乐居买房2021-04-12 14:46:05
摘要
近日,福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发布“关于印发福州市‘城市更新+’实施办法的通知”(榕政办〔2021〕28号),涵盖鼓楼区、台江区、仓山区、晋安区符合条件的区域,有效期五年。

近日,福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发布“关于印发福州市‘城市更新+’实施办法的通知”(榕政办〔2021〕28号),涵盖鼓楼区、台江区、仓山区、晋安区符合条件的区域,有效期五年。

城市更新的定义

通过对适用范围内特定建成区域的修缮、改造、拆除重建,统筹推动城市空间形态和功能优化,市政基础设施和公建配套设施完善,产业可持续性配套发展和历史文化保护传承,从而实现城市肌理的全面保留,产业动能、环境品质和城市竞争力全面提升的系统性工程。

符合城市更新的条件

对本市鼓楼区、台江区、仓山区、晋安区范围内的城市建成区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区域:

(一)片区基础设施、公共服务设施亟需完善;

(二)片区环境恶劣或者存在重大安全隐患;

(三)现有土地用途、建筑物使用功能或者资源、能源利用明显不符合社会经济发展要求,影响片区城市规划实施;

(四)产业发展基础薄弱或产业结构不合理,亟需改造提升;

(五)经市“城市更新+”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应当进行城市更新的其他情形。

城市更新的实施方式

结合地块实际,单独或组合采取下列方式推动实施:

修缮:在符合保护要求的前提下对建筑进行维护修缮、综合整治和功能优化,对建筑所在区域的基础设施、公共服务配套设施和环境进行更新完善,但不改变建筑整体风貌、主体结构和重要饰面材料,不得新建、扩建、改建。

改造:在保持现状建设格局基本不变的前提下,对建筑进行局部改建、功能置换、修缮翻新,以及对建筑所在区域进行配套设施完善等建设活动。

拆除重建:通过修缮和改造难以消除本办法第二条第(一)(二)(三)(四)项规定情形的,将原有建筑物进行拆除,按照新的规划和用地条件重新建设。

城市更新的流程

其他事项:

鼓励市属国有企业积极参与城市更新投资建设。根据城市更新单元总体情况,统筹采取增资或经营性资产注入、融资贴息、税收奖补等方式予以支持。

《实施办法》自印发之日起施行,有效期5年。

福州将启动 60 个旧改项目

年初,福州市政府工作报告以及 2021 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等重要文件相继发布。在住房保障方面,新的一年,福州将启动旧改项目 60 个,改造 3 万户 2000 年前的老旧小区,兴建租赁住房 1.5 万套,动建安置型商品房 5000 套。

推进老城更新改造,实施新一轮市区、县区、镇区品质提升 " 十位一体 " 工作方案,保障土地收储计划,继续推进旧屋区改造和老旧小区整治。2021 年,福州将新启动旧屋区改造项目 60 个、老旧小区整治项目 82 个。完成大学城、北江滨中央商务区等 10 个片区提升改造。

2021 年,全省将完成改造 15 万户 2000 年以前建成的城镇老旧小区。启动 2000 年至 2005 年间建成、基础设施不完善的老旧小区改造。鼓励各地推进连线成片改造,统筹布局各类公共服务设施,逐步建设成 " 完整社区 "。福州今年将完成 3 万户 2000 年前新完工的老旧小区改造,新开工 10 个安置型商品房改造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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