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7日,信用中国(福建福州)曝光了一则行政处罚消息。内容显示,因群众举报,2020年10月2日,仓山区正祥广场项目发生一起一人死亡的事故。经仓山区“10.2”事故调查组调查认定,福建六建集团有限公司存在瞒报事故的违法行为。
该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为:(仓)应急罚﹝2023﹞16号;处罚依据:《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第三十六条;处罚机关:福州市仓山区应急管理局。
同日,福州市仓山区应急管理局发布“2023年行政处罚公示(十三-十七)”。本次行政处罚涉及三家单位和两个个人。
针对福建六建集团的行政处罚事项名称:对事故发生单位及其有关人员谎报或者瞒报事故等的处罚;处罚事由:事故发生单位瞒报事故违法;处罚依据:《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第三十六条;处罚内容:罚款人民币壹佰万元整。
针对福建六建集团法人张勇的行政处罚事项名称:对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在本单位发生生产安全事故时,不立即组织抢救或者在事故调查处理期间擅离职守或者逃匿等的处罚;处罚事由: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对生产安全事故隐瞒不报违法;处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一百一十条第二款;处罚内容:罚款人民币壹佰万元整。
事实上,今年7月,一则《关于罢免张勇等人在福建六建集团有限公司一切职务的通知》在朋友圈传开。落款单位为福晟集团建设有限公司。张勇被六建罢免的消息被热传。
根据《通知》内容,为解决福建六建集团经营困难、管理无序、大量承建项目停工停产等问题,贯彻落实“保交楼、稳民生”等政策,福晟集团建设有限公司及福建省万盛荣投资有限公司作为六建集团合计持股81%的股东,现一致决定罢免张勇在六建集团的一切职务,重新组建“六建集团复工复产与债务重组专项工作组”接管六建集团的所有章、证、照财务凭证及项目经营技术类等资料,专门处理六建集团保交楼及债务重组工作。
《通知》要求,张勇等相关人员于2023年7月12日前正式向“专项工作组”移交六建集团的所有章、证、照、财务凭证及项目经营技术类等资料。在没有召开临时股东会并形成新的股东会决议及组建新等经营管理团队前,暂由股东共同指派的专项工作组管理六建集团的所有事务六建集团项下所有项目工地现场人员亦接受“专项工作组”的领导。
如今看来,张勇还依然是福建六建集团法人。
公开资料显示,福建六建集团前身为福州市建筑工程公司,始创于1950年,原是福建省成立最早、规模最大的一家国有施工企业,隶属福建省工业厅;2007年1月公司改制为民营企业,成立福建六建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福建六建集团系建筑工程和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双特级资质企业,及建筑和市政工程设计行业双甲级资质企业,连续多年位列福建省建筑企业前三甲,是福建省八度荣获“鲁班奖”和“国家优质工程奖”的大型综合性承建施工企业。
值得注意的是,截至目前,该公司多次被各地法院相继列为被执行人,被执行总金额超40亿元,仅今年11月就增加了9条。法人张勇已被限制高消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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