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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出台文件:有条件幼儿园可开托班!
来源:乐居买房2023-10-26 18:09:38

乐居买房 近日,厦门市教育局、厦门市财政局、厦门市卫生健康委员会联合发布《关于加强幼儿园托育工作科学管理的通知》。

其中,《通知》指出,各区各有关部门要从实际出发,综合考虑城乡、区域发展特点,强化政策引导和统筹引领,加大对能够满足辖区3—6岁儿童入园需求,且具备为2—3岁婴幼儿开展照护服务的班级教室和师资资源的幼儿园开设托育工作的支持力度,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加强对行政区域内幼儿园托育的指导和管理。

《通知》指出,每个托班的宝宝人数不超过20人,每个幼儿园托班数不得超过该幼儿园核定班级数的30%。还明确,幼儿园开办的托班招收幼儿是2到3岁,没有再往前延伸。托班每班至少配备2名保育师和1名保育员。

根据《福建省幼儿园收费管理办法》,公办幼儿园托班保育教育费收费标准,可在价格、财政主管部门规定的幼儿园收费标准基础上相应上浮30%。托班的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参照我市幼儿园收费管理政策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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