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1日,晋安区房管局发布《福州市晋安区人民政府关于福州市连辉后巷西段(长乐南路至连辉路)道路工程项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补偿方案征求意见的告知书》,因福州市连辉后巷西段(长乐南路至连辉路)道路工程项目建设需要,拟征收该项目范围内国有土地上的所有房屋(具体范围以选址红线图为准)。
房屋征收部门已拟定该项目房屋征收补偿方案(详见附件),现按照《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的规定予以公布并征求意见。征求意见期限自2023年9月1日至2023年9月30日止,被征收人如需提交意见,应在该期限内以书面形式提交给房屋征收实施单位福州地源房屋征收工程有限公司(办公地址:地铁五里亭站A出口后粮食直属库 ,联系电话:15059492982),同时携带本人身份证明和房屋权属证明原件、复印件各一份。
位置示意
根据2021年11月福州市晋安区发展和改革局发布的《关于福州市连辉后巷西段(长乐南路至连辉路)道路工程项目建议书暨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榕晋发改基〔2021〕30号)》,福州市连辉后巷西段(长乐南路至连辉路)道路工程起于长乐南路,止于连辉路。道路全长340.648米,红线宽度为16米,为新建道路。工程建设内容包括道路工程、交通工程、绿化工程、给排水工程及电气工程等。设计为城市支路,设计车速20公里/小时,路面设计荷载标准轴载BZZ-100。项目总投资为1827.08万元,其中:工程费用1286.89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465.60万元,基本预备费74.59万元。项目建设资金由福州市财政统筹安排。
根据文件,该地块征收补偿的方式实行货币补偿。
被征收房屋产权建筑面积以所有权证记载的建筑面积为准;未经登记房屋的建筑面积按国家标准《房产测量规范》和《福州市房屋面积计算细则》的规定计算。利用坡屋顶空间作为阁楼层的建筑形式,阁楼层与原房同时设计建造的,其楼底高度在2.2米以上,阁楼层层高大于等于2.2米部分按100%计算建筑面积,阁楼层层高大于等于1.6米小于2.2米部分按50%计算建筑面积,阁楼层层高小于1.6米部分不计算建筑面积。
非住宅房屋征收原则上按不动产权证书(房屋所有权证或土地证)登记的用途实行货币补偿。
工业仓储用房货币补偿计价方式:货币补偿金额=被征收工业仓储类用房确认的合法建筑面积×(1319元/㎡+被征收房屋重置价×成新率)。
办公用房货币补偿计价方式:货币补偿金额=被征收办公用房确认的合法建筑面积×(9233元/㎡+被征收房屋重置价×成新率)
被征收人在签约期限内签约搬迁并按整体区位评估价计价的,按以下标准给予搬迁奖励:
工业仓储用房2385元/㎡,办公用房923元/㎡。
选择货币补偿的,另按以下标准给予货币奖励:
工业仓储用房1590元/㎡,办公用房923元/㎡。
被征收人选择分户评估方式结算货币补偿金额的,货币补偿金额按市场评估价格确定,在签约期限内签约搬迁的,可给予被征收房屋分户评估价5%的搬迁奖励,选择货币补偿的,可给予被征收房屋分户评估价5%的货币奖励。
其他激励机制方面,非住宅搬迁补助费为20元/平方米。搬迁补助费不足1000元的按1000元计算。被征收人在签约期限内签约并搬迁交房的,按照下列标准给予提前搬迁奖励。征收店面、办公用房、厂房、仓储性用房等非住宅房屋,按确权面积每平方米给予不超过100元的提前搬迁奖励。电话补助费58元/户,有线电视补助费50元/户,宽带网络迁移补助费108元/户。
此外,无产权房屋的征收补偿根据建设年限区分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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