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10日,福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发布公告,冠坤柒号院总平面拟调整。
福州乐坤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建设的冠坤柒号院位于鼓楼区柳河路南侧、小柳路西侧,已取得规划许可,现申请优化如下:
1.南地块幼儿园:出入口标高根据现状路由8.4下调至7.9,北侧部分活动场地改为绿化,并扩大南侧活动场地。
2.北地块:非机动车位向北调整,东侧人行口移至2#楼处。
3.因2#楼一层增设9.3m²公共计量间,商业面积由509.31㎡降至500.01㎡,配套设施由329.68㎡增至338.98㎡。
以上调整满足土地合同要求,具体详附图。
根据《福建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办法》规定,现征求利害关系人意见,详情可查阅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网站(zygh.fuzhou.gov.cn),公示时间为2023年8月10日至2023年8月20日。
在公示期限内,利害关系人若有意见,可来电或来信向福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行政审批处反映(联系电话:87111956,地址:市政务服务中心五楼)。如要申请听证,应在公示期限内书面向福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法规处提出申请(联系电话:83310951)。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办公地点:福州市仓山区南江滨西大道193号4号楼5层福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邮编:350500。
附注:
1.附图仅为示意图,以最后审批为准。
2.书面反馈意见(申请)发表时间或邮戳日不应超过公示期的最后一天24:00,逾期视为无效意见(申请)。
附图:1.原审批总平面图2.拟调整总平面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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