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仓山区房管局发文,因福州市鼓山大桥南线地块二周边配套道路工程项目建设需要,福州市仓山区人民政府拟对该项目规划红线范围内的国有土地上房屋实施征收。
一、建设项目: 福州市鼓山大桥南线地块二周边配套道路工程
二、征收范围:具体范围以规划红线图为准。
三、房屋征收部门:福州市仓山区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电话:0591-88072652。
四、房屋征收实施单位:
福州市仓山区建设房屋征收有限公司,办公地址:福州市仓山区朝阳路临江新天地福江苑1-5二层,联系电话:0591- 83459178。
五、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上述征收范围内新建、扩建、改建房屋、工商登记和改变房屋用途、权属、抵押登记等不当增加补偿费用的行为。
六、被征收人应协助、配合房屋征收部门和房屋征收实施单位做好征收范围内房屋的权属、区位、用途、建筑面积、无产权房屋等情况的调查、摸底、登记和认定工作。
七、征收范围内的所有被征收人应当在2023年3月20日之前自行协商选定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并以书面形式提交给房屋征收实施单位;若无法通过协商方式选定,则被征收人可在2023年3月20日之前将自行选择的评估机构(不得超过五家,超过五家按无效处理)以书面形式告知征收实施单位,以超过50%户数的多数被征收人的意见确定评估机构;若选择评估机构的户数未超过总户数的50%,则由房屋征收部门于2023年3月21日下午3:00在仓山区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九楼会议室(仓山区下藤路77号)通过公开抽号的方式随机选定。被征收人提交书面意见以及参与公开摇号或抽签时,应附本人身份证明和房屋权属证明复印件各一份,并携带身份证明和房屋权属证明原件供工作人员核对。
附:福州市房屋征收评估机构名录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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