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市发改委近日发布《福州市仓山区发展和改革局关于仓山区医院项目建议书的复函》,经研究,原则同意仓山区医院项目开展前期工作。
一、项目名称:仓山区医院(项目编码:2303-350104-04-01-533381)
二、建设地点:福州市仓山区十字亭路以北、霞镜新城四区东南侧、台屿河以西
三、项目单位:福州市仓山区卫生健康局
四、项目建设规模及主要内容:项目用地面积10633平方米,总建筑面积约41067平方米。主要建设内容包括一栋高层门诊住院综合楼(含门急诊、医技、住院病房和疾控中心等)、一栋二层感染楼以及院区室外附属配套设施、绿化等。
五、项目总投资及资金来源:项目总投资匡算81309.43万元,其中,工程费用56312.18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15178.67万元(含土地费用10367.43万元)、预备费4889.87万元、建设期贷款利息4928.71万元。项目所需资金除仓山区财政统筹安排外,项目业主单位通过申请政府地方专项债券及多渠道筹集。
六、其他要求:请根据相关建设标准,按照科学、合理、实用原则,注重投资实效,抓紧组织编制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明确建设规模和总投资估算,落实建设资金拼盘方案,并按基建程序批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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