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快讯:5.69亿!中交建筑集团摘得宗地榕高新2022-08号地块
来源:乐居买房2023-01-06 10:19:13

恭喜!!中交建筑集团以5.69亿摘得宗地榕高新2022-08号地块。榕高新2022-08号位于上街镇马排村,土地性质为二类居住用地(R21)。

该地块占地49746.51平方米(合74.62亩);容积率:1.0以上,2.5以下(含2.5),其中商业计容建筑面积3800平方米;建筑密度:20%以下(含20%);绿地率:35%以上(含35%);建筑高度:80米以下(含80米);土地使用权出让年限:住宅用地70年、商服用地40年。

地块位于海西园高新南片,临近高新大道、乌龙江大道。在未来,规划有地铁3号线。周边分布有高新万达广场、正荣财富中心等多个商业综合体,,附近高新区第二小学也正在建设当中,片区配套正在完善。



地榕高新2022-08号安置型商品房开发建设相关要求:

1、本宗地总计容建筑面积约124366.28 平方米(扣除商业用房及配套设施计容建筑面积外)所有商品住宅作为安置型商品房(具体面积以不动产登记的产权面积为准),按照10350 元/平方米均价定向销售,由福州高新区房屋征收办公室指定对象购买。

2、安置型商品房交房标准。要求安置型商品房设计建设必须满足《福州高新区安置房设计建设指导意见》(榕高新区﹝2016﹞129号)文件规定标准,且要符合国家住宅建筑规范。。

3、宗地榕高新2022-08号商业用房(除古厝建筑面积775.52平方米外)和所有地下室(含地下停车位)建筑面积全部回购,回购商业用房要求相对集中布置,地下室建筑面积不低于39500平方米。

4、商业用房回购价格为10350元/平方米,地下室回购价格为3500元/平方米。上述回购价格包括但不限于约定回购的全部建筑物,水、电等配套、附属设施及其相应面积的不动产权。但上述回购价款不含专项维修基金及办理产权证时产权承受人应缴的房产契税等税费,该费用由福州高新区国有资产营运有限公司负责缴纳。

5、宗地榕高新2022-08号建设的安置型商品房优先作为被征收人安置房使用,因出让方式不同,安置型商品房可上市交易活动,在房屋上市交易时按高新区相关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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