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0日,福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公示“福州市晋安区350111-JAH-A管理单元A-40、A-40a、A-45地块控规草案”。本次公示地块均位于晋安湖CBD,其中有地块在容积率、限高等方面稍有下调,预计将有望亮相下轮土拍。
晋安湖CBD部分地块控规变更
据福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消息,福州市晋安区350111-JAH-A管理单元A-40、A-40a、A-45地块位于晋安区连江北路东侧、晋安湖北侧。该控规草案经研究审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等相关规定,现征求利害关系人意见。
地块A-40用地面积0.68公顷,容积率2.6,建筑限高90米,用地性质为商住综合用地;地块A-45用地面积0.93公顷,容积率1.8,建筑限高80米,用地性质为商住综合用地;地块A-40A用地面积0.09公顷,用地性质为水域、公园绿地。
其中,地块A-40即为上一轮土拍中出让的宗地2022-01号地块,后因出让方案优化,取消出让。按照上一轮的出让公告指标显示,该地块出让面积38736平(约58.1亩),用途为住宅、商服用地,容积率1.0-2.8,建筑密度30%及以下,绿地率30%及以上,建筑高度100米及以下,其中住宅建筑高度不低于21米。
本次控规调整后,该地块限高由100米下调至90米,容积率上限由2.8下调至2.6。预计将有望于下一轮土拍当中再次亮相。具体地块信息需以届时发布的具体土拍公告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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