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24日,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官网发布《北京市住房租赁条例》(征求意见稿)。举其中一大举措值得特别关注,北京将建立租金监测和发布机制。
“意见稿”称:“北京将建立租金监测和发布机制。住房租金快速上涨时,住房城乡建设等主管部门可以采取限制住房租赁企业经营房源的租金涨幅、查处哄抬租金行为等措施,调控住房租赁市场。必要时,可以实行佣金或租金指导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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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何要出台这一条例?
官网是这样解释的:为了贯彻“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炒的”定位,为了规范本市住房租赁活动,维护租赁当事人合法权益,稳定住房租赁关系,促进住房租赁市场健康发展。
由此,北京也成为了中国首个将住房租赁条例纳入地方性法规的城市。看完“意见稿”全文,房产君给大家划个重点,有两大举措值得特别关注,一是北京将建立租金监测和发布机制,二是北京还将打造住房租赁管理服务平台,估计随后很多城市都会跟进效仿,我国的住房租赁市场秩序将被深远影响。
“租金指导价”是重点,也就是说,以后租金多少,北京房东说了不一定算。在一些发达国家,“租金指导价”已经被证明是可行的。德国在这方面是全球公认做得最好的。
早在2012年,德国议会通过了一项法案,允许各州主要地区房租3年内涨幅不得超过15%。在此基础上,租金应该按照“指导价格”来制定,超过这一价格的20%,算违法行为,房客有权将房东告上法庭;如房租涨幅超过50%,房客同意后方可增长,否则房东单方面涨租超50%被认为是赚取暴利,可判入狱三年。
而再观国家的一系列举措就清楚,不能低估了官方整治住房租赁市场的决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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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州市区1240套公租房供应入市
这一次,切勿低估官方整治住房租赁市场的决心,因为这是时代的必然选择。
8月17日,中央财经委员会第十次会议指出:“要构建初次分配、再分配、三次分配协调配套的基础性制度安排,形成中间大、两头小的橄榄型分配结构,使全体人民朝着共同富裕目标扎实迈进。”
过去几十年,我们的目标是把经济蛋糕做大,这个目标已经实现了;现在以及未来几十年,我们的目标是改善民生,追求美好生活,实现全体人民的富裕,而不是少数人的富裕。
在这方面,各地政府也在积极响应。首先看咱们大福州,福州市2021年人才住房保障“万人计划” 第一批租赁住房第一轮配租即将开始选房。
本批租赁住房租金实行优惠政策,第一年为市场租金标准的30%,第二年为市场租金标准的50%,第三年及以后为市场租金标准的70%。市场租金标准按照市国有房产中心、市发改委最新发布的公共租赁住房和社会租赁住房平均租金评估结果。
举个例子,以保利西江林语一人型45平房源为例,第一年租金仅为市场租金标准24元/平·月的30%,也就是324元/月,第二年为540元/月,第三年及以后为756元/月。可以说是非常划算。
住房租赁,事关民生。今年来,福州市为促进住房租赁市场平稳健康发展多措并举。除了人才住房保障计划,福州市政府还通过盘活存量等方式,扩大租赁住房供给。并要求在盘活存量的基础上,加快新建租赁住房项目以及安置房建设进度。另外,福州还通过实物配租和租金补贴相结合的保障方式,实现来福州就业大学生等青年群体的租房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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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拳出击!未来还有众多政策可能落地
房产君认为,只要官方坚定了整治这一市场的决心,就不必担心房东抱团不放租的问题,因为可以采取的对策手段太多了,随便说两个办法:
第一,加大租赁房源供应。
比如保障性租赁住房的供应。上个月,住建部住房保障司司长曹金彪说,今年10月底以前,地方要确定“十四五”期间保障性租赁住房的建设目标和年度建设计划,并向社会公布。
现在各地拍地也可以看到,开发商基本都会被要求配套建设保障房。未来房价涨不动了,或者房地产税出台,肯定有房东会动歪心思,比如想着通过涨租金的方式,把某些损失弥补回来。但是很抱歉,租客已经不是任由你们宰割的韭菜了。
再有就是“意见稿”里提到的,将“鼓励利用存量非居住土地按规定建设租赁住房;鼓励将低效、闲置的办公、商业、旅(宾)馆、厂房、仓储等非居住房屋建筑按规定改建为租赁住房;鼓励村民将宅基地房屋依法交由村集体经济组织对外出租等.......”
第二,“房屋空置税”。
有数据显示,中国现在有1.3亿套房屋空置无人居住,一旦逼得官方出台“房屋空置税”,被动的就是房东了。
虽然“意见稿”里没有具体说明,但可参考8月10日住建部发布的《关于在实施城市更新行动中防止大拆大建问题的通知(征求意见稿)》,其中有一句是这么说的:“为确保住房租赁市场供需平稳,不大规模、短时间拆迁城中村等城市连片旧区,要保租赁、保刚需,租金年度涨幅不超过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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