塔头新区七期补征地
塔头新区七期补征地选址面积0.2799公顷,涉及的集体权属单位为岳峰镇岳峰村。拟于2021年4月19日至2021年4月23日由岳峰镇组织有关部门进行土地现状调查。
洋下旧屋区项目补征地
洋下旧屋区项目补征地(斗门木屋毗连区)选址面积0.9857公顷,涉及的集体权属单位为茶园街道红星经济合作社。拟于2021年4月19日至2021年4月23日由茶园街道组织有关部门进行土地现状调查。
本次征收集体土地用于洋下旧屋区项目补征地(斗门木屋毗连区),规划用途为商业用地、二类住宅用地,为政府组织实施的成片开发,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五条规定。
福州涧田村地块限价商品房建设用地
福州涧田村地块限价商品房建设用地选址面积0.2346公顷,涉及的集体权属单位为新店镇后山村。拟于2021年4月19日至2021年4月23日由新店镇组织有关部门进行土地现状调查。
本次征收集体土地用于福州涧田村地块限价商品房建设用地,规划用途为二类住宅用地,为政府组织实施的成片开发,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五条规定。
福州市北光明港路(六一路-连江中路)改造工程
福州市北光明港路(六一路-连江中路)改造工程选址面积3.3157公顷,涉及的集体权属单位为象园街道。拟于2021年4月19日至2021年4月23日由象园街道组织有关部门进行土地现状调查。
本次征收集体土地用于福州市北光明港路(六一路-连江中路)改造工程,规划用途为城市道路用地,为政府组织实施的基础设施建设,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五条规定。
福州市万寿路、福飞路道路工程
福州市万寿路、福飞路道路工程选址面积3.3157公顷,涉及的集体权属单位为新店镇斗顶村、西垅村。拟于2021年4月22日至2021年4月29日由新店镇组织有关部门进行土地现状调查。
楼盘点评
写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