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6日,南平邵武发布《邵武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邵武市巩固拓展经济向好的若干政策措施实施细则的通知》,该通知多条内容涉及房地产方面。
根据通知,购房者购买规划区内成套新建商品住房的,予以购房人(个人、单位)120元/平方米的购房消费补贴(每套新建商品住房购房消费补贴不超过1.2万元);购买规划区内新建商业、办公用房的,予以购房人(个人、单位)200元/平方米的购房消费补贴(每套新建商业、办公用房购房消费补贴不超过3万元)。安排1000万元补助资金,按申请顺序补完为止。使用房票购买新建商品房和享受人才购房补贴的,不再重复享受本条购房消费补贴。
鼓励房地产开发企业采用团购模式销售商品住房。各级工会积极组织职工团购商品住房,与开发企业达成的优惠价格不计入备案价格跌幅比例范围。鼓励房地产开发企业在二孩三孩家庭、引进人才及特殊人群购买新建商品房住房时,给予特别优惠,优惠价格不计入商品房备案价格跌幅比例范围。
文件提出,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按年征收,分期缴纳。未达增值税起征点的个体工商户可以实行按年征收,房地产开发企业实行按月分期缴纳,其余纳税人实行按半年缴纳,纳税人自期满之日起十五日内申报缴纳。
此外,文件还提出,推动金融机构加大对房地产项目(特别是收尾项目)金融扶持力度,缓解企业资金短缺。区分房地产集团公司风险和项目公司风险,加大对正常建设房地产项目的开发贷款、按揭贷款等合理融资需求的支持力度,确保房地产项目建设交付。
来源:福州房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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