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4日,福州市城乡建设局下发“关于预售资金监管有关事项的通知”,进一步优化市场营商环境,减轻企业负担,激发市场主体活力,优化商品房预售资金的监督管理。
各商业银行、各房地产开发企业:
为进一步优化房地产市场营商环境,减轻企业负担,激发市场主体活力,优化商品房预售资金的监督管理,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结合当前商品房预售合同约定的交付条件及相关部门验收流程调整,在按工程建设进度节点拨付使用监管额度内的商品房预售资金管控中,对《福州市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办法(试行)》第九条第2点“项目竣工验收前,累计申请使用不得超过监管额度的85%”调整为“项目规划核验前,累计申请使用不超过监管额度的85%”;取消第3点“项目交付使用前,累计申请使用不得超过监管额度的95%”。
本通知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福州市城乡建设局
2023年4月14日
您可以拨打 400-606-6969 与客服人员电话咨询
扫一扫,上方二维码
许下买房心愿,优先选房享独家优惠
楼盘点评
写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