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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消息!福州公积金贷款条件放宽啦!
来源:乐居买房2022-02-07 16:27:57

为进一步落实“房住不炒”定位,支持缴存职工改善住房需求,促进本市房地产市场稳定健康发展,发挥住房公积金的住房保障作用,结合福州实际,住房公积金政策从2月1日开始调整。


在福州市行政区域范围内购房的职工家庭,第二次申请纯住房公积金贷款的,首付款比例调整为40%。申请组合贷款购房的,参照商业银行首付款比例的相关规定执行。 


住房公积金贷款申请人及其配偶的任一方使用过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在结清后可再次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购买福州市行政区域范围内自住房。 


在福州以外的地区缴存住房公积金的福州户籍职工在福州市行政区域范围内购买自住房的,可以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 


职工在偿还首期购房贷款本息后,当月即可办理委托还贷。


调整自2022年2月1日起执行。福州住房公积金中心福州铁路分中心、福州住房公积金中心福建能源集团分中心可参照执行。


具体变动影响在哪里呢

福州市公积金中心进行了解读 


问:调整后住房公积金贷款首付比例是多少?

解答:在福州市行政区域范围内购房的职工家庭,首次申请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的,首付款比例为30%;第二次申请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的,首付款比例为40%。


问:申请第二次住房公积金贷款需与第一次间隔多久?

解答:住房公积金贷款申请人及其配偶的任一方使用过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在结清后即可再次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购买福州市行政区域范围内自住住房。 


问:在福州以外的地区缴存住房公积金的福州户籍职工购买福州住房的,能否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

解答:可以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 例如:职工陈某(福州市鼓楼区户籍),在山东省济南市缴存住房公积金,若其在福州市行政区域范围内购买自住住房,且符合住房公积金贷款申请条件的,可以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


问:职工何时可以申请办理委托还贷业务?

解答:职工在偿还首期购房贷款本息后的当月即可办理委托还贷,无须先偿还购房贷款本息满12个月。例如:职工李某于2022年2月10日获得批准并发放了住房公积金贷款,2022年3月10日按照合同约定偿还了首期贷款本息,那么其在3月10日后即可申请办理委托还贷业务。


问:商业贷款可以转公积金贷款吗?

解答:目前,福州住房公积金中心因个贷使用率高于90%,已在2016年暂停办理商业贷款转为公积金贷款的业务,所以暂时不能“商”转“公”,只有未申请过住房公积金贷款的职工可在恢复办理时申请该业务,商业贷款可以转为纯公积金贷款,不含公积金组合贷款。


问:已有一套在还贷款没有使用公积金贷款,现在在福州市区买首付按多少算?

解答:如果购买福州市区住房时,职工家庭属于第一次使用公积金贷款的,首付款比例不低于30%;属于第二次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的,首付款比例不低于40%。平潭那套住房的月供,在申请公积金贷款时,要计入职工家庭月收入的负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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