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24日,长乐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发布“福州滨海新城临空经济区核心区中部组团控规350182-21-D-17地块规划调整的公告”,拟对该地块建筑限高进行调整,由24米上调至36米,该地块现状主要为工业用地。
本项目位于福州滨海新城临空经济区核心区中部组团,长鹏路北侧、鹏程路西侧、鹏发路南侧。拟调整用地面积97826平方米(约146.7亩),根据全国第三次土地调查,现状主要为工业用地。
规划指标调整:拟将350182-32-C-17地块规划指标建筑限高由24米调整为36米,同时应符合机场净空保护及民航安监局要求,其余规划指标不变。调整后的规划指标符合省、市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及相关行业标准要求。
公示期间,市民可以通过三种方式反映意见和建议:1、电子邮件到邮箱:changleghj@163.com;2、传真28928550,请注明“福州滨海新城临空经济区核心区中部组团控规350182-21-D-17地块规划调整方案意见”,并留下联系方式;3、信函寄到长乐区行政中心文松路666号(长乐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收,邮政编码350200,信封上请注明“福州滨海新城临空经济区核心区中部组团控规350182-21-D-17地块规划调整方案意见”。本次规划公告为期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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