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闽侯县政府官网发布了3则关于闽侯县大湖乡收储商服用地项目的拟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公告。本次闽侯县拟征地总面积约10.0079公顷(约150.1185亩),涉及范围包括闽侯县大湖乡的大池村、雪峰村、兰田村等。
大湖乡67.47亩收储商服用地项目
大湖乡67.47亩收储商服用地项目位于闽侯县大湖乡雪峰村,拟征收大湖乡雪峰村集体土地4.4979公顷(其中:水田0.4964公顷、旱地0.7282公顷、园地0.9858公顷、林地1.8706公顷、其他农用地0.4169公顷)。合计征收集体所有土地4.4979公顷。
根据土地现状调查结果,拟征收土地涉及的大湖乡雪峰村4.4979公顷土地为村集体管理使用,未承包到户。该地块征收补偿实行统一区片价标准,不分地类统一按41000元/亩标准实施补偿。青苗及地上附着物补偿标准按侯政文〔2015〕79号文件规定补偿。房屋拆迁由县住建局组织实施。
涉及农用地、建设用地、未利用地的按照货币补偿安置方式;涉及征收土地范围内的房屋及其他建筑物、构筑物另行发布房屋征收补偿安置方案公告。
大湖乡52.66亩收储商服用地项目
大湖乡52.66亩收储商服用地项目位于闽侯县大湖乡大池村,拟征收大湖乡大池村集体土地3.5105公顷(其中:园地1.0417公顷、林地2.3529公顷、其他农用地0.0362公顷、城镇村及工矿用地0.0797公顷)。合计征收集体所有土地3.5105公顷。
根据土地现状调查结果,拟征收土地涉及的大湖乡大池村3.5105公顷土地为村集体管理使用,未承包到户。该地块征收补偿实行统一区片价标准,不分地类统一按41000元/亩标准实施补偿。青苗及地上附着物补偿标准按侯政文〔2015〕79号文件规定补偿。房屋拆迁由县住建局组织实施。
涉及农用地、建设用地、未利用地的按照货币补偿安置方式;涉及征收土地范围内的房屋及其他建筑物、构筑物另行发布房屋征收补偿安置方案公告。
大湖乡30.45亩收储商服用地项目
大湖乡30.45亩收储商服用地项目位于闽侯县大湖乡、大池村、雪峰村、兰田村,拟征收大湖乡大池村集体土地0.7916公顷(其中:水田0.5487公顷、旱地0.0635公顷、林地0.0034公顷、其他农用地0.1050公顷、城镇村及工矿用地0.0710公顷);大湖乡雪峰村集体土地0.2081公顷(其中:水田0.0186公顷、林地0.0559公顷、其他农用地0.0024公顷、城镇村及工矿用地0.1312公顷);大湖乡兰田村集体土地0.1442公顷(其中:水田0.0570公顷、林地0.0217公顷、其他农用地0.0073公顷、城镇村及工矿用地0.0582公顷);大湖乡集体土地0.8556公顷(其中:水田0.0292公顷、旱地0.3534公顷、林地0.2706公顷、其他农用地0.0907公顷、城镇村及工矿用地0.1117公顷);合计征收集体所有土地1.9995公顷。
根据土地现状调查结果,拟征收土地涉及的大湖乡0.8556公顷土地为乡集体管理使用,大湖乡大池村0.7916公顷、雪峰村0.2081公顷、兰田村0.1442公顷土地为村集体管理使用,未承包到户。该地块征收补偿实行统一区片价标准,不分地类统一按41000元/亩标准实施补偿。青苗及地上附着物补偿标准按侯政文〔2015〕79号文件规定补偿。房屋拆迁由县住建局组织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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