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2日20:00,福州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发布福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关于《2021年第一次公开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的公告》的补充公告,宣布因出让条件变更,取消宗地2021-11、12号地块出让。
宗地2021-11号(仓山江南CBD出让地块九),出让面积11927平(约17.89亩),容积率0.64以下,土地用途为商服用地,起始价0.97亿。保留历史建筑面积4210平,历史建筑应在规划土地核验前完成修缮工作。
宗地2021-12号(晋安益凤出让地块八),出让面积20449平(约30.67亩),容积率1.6,土地用途为工矿仓储用地,起始价1.15亿。须按市级粮油储备库标准建设,建设方案应经市粮食和物资储备局确认后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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